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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薛科峰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8-28 阅读量:

 

根据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大会选举结果,经学校董事会同意,决定聘任下列同志职务:
史明正同志任行政办公室主任,顾菁同志任副主任;
蒋小春同志任学生处主任,江春强、周玉燕同志任副主任;
裴泽宇同志任教务处主任,邹青、叶萍同志任副主任;
唐薇佳同志任教科室主任,徐姗同志任副主任;
薛科峰同志任总务处主任,陆惠同志任副主任;
刘瑶同志任财务室主任(董事会任命);
朱丽娜同志任学生处主任助理,贡俊峰同志任教务处主任助理,耿辉同志任总务处主任助理。
以上同志聘任期自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止,原职务自行终止。
 
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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