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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3日     点击次数:     作者:赵安      来源:原创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苏委教〔2017〕4号)和《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常发〔2016〕25号)要求,切实将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就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推动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纲领性文件。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方针政策的重要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三大一实干”行动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到位。要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推动常州教育高品质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保障。全市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提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以“五个强化”为抓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近年来,全市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数量较多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纪委“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立足于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风险防控,以“五个强化”为抓手,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强化主责意识,层层传导压力

各辖市区教育局党委要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单位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通过明确责任清单,将责任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压力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打通责任落地“最后一公里”。 

2.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突出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创新形式和载体,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着重抓好“三个环节。第一,明确内容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特别是系列讲话和党纪法规教育,重点学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法规。第二,创新载体和形式。各级党组织要拓展教育渠道,通过廉政微信、廉政短信、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网页、警示标语等,实现党风廉政教育全覆盖;通过党章党规集中学习研讨、廉政党课、廉政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廉政教育,建立思想上的“免疫系统”,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第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辖市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讲授廉政教育党课,每半年至少讲授1次。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廉政建设主题,采用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沟通、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党政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班子成员之间结合民主生活会要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帮助。各级党组织要以廉洁自律为主题,根据不同时间的工作重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采取专题培训、系统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任前、岗前和经常性的廉政培训。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宣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先进典型,运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针对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岗位廉政教育,把风险点变成“安全区”。

3.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党内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当前教育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第一,建立组织领导制度。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全面领导、推进和统筹协调。第二,建立专题会议制度。坚持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定期研判形势,落实上级组织要求,及时做出新的部署安排。第三,建立约谈制度。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对基层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约谈2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出工作要求。第四,完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班子分工负责相结合,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度。第五,建立制度执行监管制度。重点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的组织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全过程的监督,增加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信度。

4.强化行风建设,狠抓专项整治

各辖市区教育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常教委〔2016〕25号),结合各地实际,梳理当前教育行风建设工作重点,相关责任要明确到岗到人。加大督查整治力度,全面督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在督查整治基础上,围绕规范办学、师德师风、招生纪律、教育收费、依法行政等重点领域,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学校发展、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建章立制,构建教育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力争教育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对教育更满意。

5.强化源头治理,注重风险防控

各辖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内部监督,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内控机制,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第一,梳理岗位职权。要摸清“职权家底”,要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确定的机构职能,以“谁行使、谁梳理,谁分管、谁审核”的原则,对权力运行、岗位职权分别纵向、横向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第二,分类排查风险点。按照“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原则,依据梳理的岗位职权,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为重点,深入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可能出现的廉政问题。第三,强化防控措施。以规范权力运行、控制风险发生为根本,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条制定相对应的防范措施。一是要实行分级管理。对查找确认的风险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一级监管一级,层层靠实责任。二是要健全完善制度。要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重点抓好民主决策、资金使用管理、选人用人、作风建设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三是要完善防控机制。针对岗位风险点,构建前期有预防、中期有监控、后期有处置的防控机制。四是要突出风险预警。从日常管理、信访办理、监督检查、曝光典型案例、新闻媒体等方面收集廉洁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采取教育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警示。

三、严格考核,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严格报告述职制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重点是存在的突出问题、拟采取的工作举措等。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应向上级党组织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进行述职;其他班子成员要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述职。

2.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各辖市区教育局要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每半年会商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制定具体推进措施,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3.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对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考核制度。考核党组织书记首先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大“一岗双责”履责情况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将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当前需要重点推进的几项工作

 

 

 

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常 州 市 教 育 局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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